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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0

晋中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目         
  第一部分   十年愿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一章  科学谋划未来10年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指导思想
  (二)核心理念
  (三)工作要求
  (四)战略目标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二章  素质教育 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全面发展人才
  (一)坚持德育为先
  (二)深化课程改革
  (三)减轻课业负担
  (四)促进全面发展
  第三章  基础教育 奠基学生的美好未来
  (一)发展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
  (二)发展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
  (三)发展特色多样的高中教育
  (四)发展按需供教的特殊教育
  第四章  职业教育 培养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一)强化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
  (二)提高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

  (三)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四)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第五章  继续教育 提供更多的成人学习机会
  (一)完善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三)开展面向社会个体的继续教育
  (四)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第六章  民办教育 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要
  (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七章  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三)强化教师教育工作
  (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五)加强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第八章  信息化建设 加速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探索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
  (三)推进教育管理手段现代化
  第三部分   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第九章  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
  (一)实施六项重点工程
  (二)开展八大改革试点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全面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第十章  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四)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第十一章  保障经费投入
  (一)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三)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
  (四)保障教师培训资金
  (五)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第十二章  确保教育用地与配套建设
  (一)切实做好教育用地的规划与保护
  (二)明确教育配套建设的责任主体
  第十三章  营造良好氛围
  (一)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二)构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三)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
  第十四章  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晋中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更好地服务我市建设山西“四化”率先发展区大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部分   十年愿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一章  科学谋划未来10年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打造教育强市品牌,为推进晋中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核心理念。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让学习成为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方式。
  办好每一所学校是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根本。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实的举措,倾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构建覆盖城乡的优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教好每一名学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努力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发展好每一位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要更加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师氛围,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让学习成为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方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格局,健全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不断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实施学习型组织建设工程,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三)工作要求。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
  率先发展。把率先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定位,围绕做好全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目标,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协调发展。把协调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条主线,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使晋中教育在结构上科学合理、规模上相对适宜、质量上相互支撑。
  均衡发展。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目标,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和主要途径,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内涵发展。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内涵提升,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机制,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方式和教育评价制度,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始终坚持追求卓越,全力构建现代教育新体系,增强晋中教育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战略目标。到2015年,教育投入、教育规模、教育均衡、教育质量、教育贡献度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建成教育强市;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未来10年,全市要率先基本建成中西部地区现代化教育强市,着力实现“五个率先”:率先构建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率先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率先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二章  素质教育 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全面发展人才
  (一)坚持德育为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增强课堂主渠道的德育渗透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整体构建具有晋中特色的以养成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公民素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序列化德育体系。小学阶段以“八大习惯”为侧重,抓好养成教育;初中阶段以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为侧重,抓好健康人格教育;高中阶段以“四观一规划”为侧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整个中小学阶段抓好公民素养教育。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配齐心理咨询室。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到2015年,全市11个县(区、市)全部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学生劳动实践基地。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进书香校园、文明礼仪校园、文化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八大习惯 四观一规划
  八大习惯:让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特别是待人接物的习惯;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特别是自主预习的习惯;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特别是在阅读中思考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特别是坚持每天写日记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健体习惯,特别是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别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养成勤俭朴素的习惯,特别是不穿名牌服装、不铺张浪费的习惯;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特别是会做家务的习惯。
  四观一规划: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和生涯发展规划。
  (二)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开足开好每一门课程。以“有效教学系列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启发式、参与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思考问题和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构建轻负担、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模式。要加强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坚持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加强科技实践、社会实践。多形式建设各类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和活动中心,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实践教学活动和研究性学习。引导、支持学生到农村、到企业、到社区,开展社会调查,参与各类基层服务和公益事业活动,从中了解社会,磨砺心智,增长才干。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构建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地方课程。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和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创新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有效教学系列活动
  教学活动“五个有效”:有效备课、有效课堂、有效训练、有效作业、有效评价。
  (三)减轻课业负担。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思考人生、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严禁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科竞赛。严格控制中小学乱订滥用各种复习资料。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以现代教育理念、科学教育方法、家庭亲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家长培训,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四)促进全面发展。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要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认真上好写字课,提高中小学生熟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实施好“体艺2+1项目”,广泛深入开展“阳光校园”主题活动,让校园充满生机,让学生健康成长。落实好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提倡学生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加强艺术教育,建立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改变农村艺术教育薄弱的状况,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加强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    

  阳光校园主题活动
  四姿:培养学生正确的握笔姿势、端正的坐姿、标准的站姿和优美的舞姿;
  三声:让校园充满琅琅读书声、嘹亮歌声和激越的运动呐喊声;
  两操:早操和课间操;
  一活动:课外活动。

  体艺“2+1”项目
  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第三章  基础教育 奠基学生的美好未来    
  (一) 发展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投入、多形式办园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3年,全市新改扩建城区公办园50所、乡镇公办中心园118所;到2015年,确保每个乡镇有1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园,全市建成300所标准化幼儿园,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全市建成500所标准化幼儿园,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以公办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纳入义务教育管理范畴。大力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落实居民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规费、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县、乡两级共管和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准入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普及科学保教方法,提高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
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国家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继续以“四化两改三保证”为抓手,强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构建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发展格局。到2015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四化两改三保证
  四化:学校建设标准化、干部教师交流制度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手段信息化;
  两改:改造薄弱学校、改革招生考试制度;
  三保证:保证贫困生不失学、保证学困生不流失、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城市的孩子享受一样的公平教育。
  切实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千校达标”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政策倾斜力度。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维护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育干部和教师交流制度。完善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办法,深化以初中学业考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为主要内容的中考改革,从2013年起,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严格执行《晋中市加强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五个规范”》《晋中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编班和控辍工作的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高质量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和“大班额”问题,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炊事人员的待遇问题,提高农村寄宿学生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控辍保学机制,把控制辍学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学生复学机制,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采取救助帮扶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五个规范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招生编班行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规范课程开设行为、规范作息时间。共548条。
  (三)发展特色多样的高中教育
  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统筹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保持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继续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形成10所省级示范高中、10所市级示范高中和10所合格高中的格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到2020年,全市30所普通高中学校要建成教育风格鲜明、文化特征独特、育人效果突出、充满办学活力的特色学校,其中要有35所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名优学校;实现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和创新意识。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严格落实《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册》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内涵特色、培养模式多样化。在总结我市普通高中科技、体育、艺术办学特色的基础上,积极挖掘、提炼、传承学校历史文化传统和办学优势,探索以人文、科学和艺术等见长的办学模式,努力形成普通高中校校有特色的格局,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探索高中和大学有效合作机制,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四)发展按需供教的特殊教育
  建立合理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特殊教育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努力构建集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康复训练“三位一体”的特殊教育模式。完成晋中盲聋人学校改造工程;到2015年,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区、市)都能建成一所高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章  职业教育 培养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一)强化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加快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办学模式改革,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财政支持。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从2011年秋季开始,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到2015年,建立完备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到2020年,形成适应现代经济发展、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职高职沟通、职前职后衔接、具有晋中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大张旗鼓地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提高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到2015年,各县(区、市)都建成高标准的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5个国家级项目实训基地、5个省级项目实训基地、10个市县级项目实训基地;到2020年,形成以国家级实训基地为引领、省级重点实训基地为主体、市县级实训基地为补充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格局。实施优质学校资源发展工程,到2015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30万人口大县建成第二职业中学;到2020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办学标准,50%的学校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建成10所省内一流的中职学校、2所高职学校,并有一批学校进入国家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全面支持高职院校发展,充分发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的资源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把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建成高职人才培养基地、培训和技能鉴定基地、成人继续教育基地和产学结合的创业基地,并创建成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努力扩大晋中市卫生学校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稳定在5000人以上,建成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力争升格为晋中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支持晋中职业教育集团集约发展,建立市级公共实训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支持市域中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及技工学校与山西高校园区合作办学,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
  (三)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重点依托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和大中型企业,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和骨干教师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技能型人才担任兼职专业教师比例占到教师总编制的15%-20%,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30%,工资由财政支付。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占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0%以上,2020年达到60%
  (四)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稳定规模、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多元化办学体制,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形成以就业创业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加强课程标准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形成课堂教学与实训实践一体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引领的教学模式;完善职教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和职业培训模块叠加的“学分银行”制度,形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大赛。
  (五)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县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和三产服务性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第五章  继续教育 提供更多的成人学习机会
  (一)完善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工作,把继续教育纳入区域和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制订继续教育促进办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建立开放互动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实行晋中市继续教育卡制度、公民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作为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职业注册的依据。实行继续教育机构质量标准和资质认证制度,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
  (二)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切实解决县乡成人教育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问题。依托市属高等院校和电大成立晋中市社区教育中心,依托县级职教中心或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每个县(区、市)、每个乡镇(街道)、每个社区和村组要建成1所社区教育中心,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到2020年,建成2个国家级、3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城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率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参与率达到30%以上。每个县(区、市)都建有老年大学,扎实开展老年教育。
  (三)开展面向社会个体的继续教育。对城区居民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全市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3万人,年培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25万人次。适应产业调整结构的需要,对煤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以及现代化服务业等领域的职工进行岗位强化培训。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不低于50%。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通过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建设开放互动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四)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创建学习型乡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建立示范性学习型组织政府表彰奖励制度,到2020年,全市60%的乡镇、60%的社区、60%的机关成为学习型单位,30%的家庭成为学习型家庭。建立教育文化资源开放共享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社会开放。全面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定期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周、读书月、阅读节等活动,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民办教育 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要
  (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捐资、出资兴办教育。民办教育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建成50个条件优、质量高、管理规范的社会教育品牌培训机构。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对民办学校督导评估。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加强市民办教育协会建设。严格执行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和规范办学。健全民办学校重组和退出机制,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第七章  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严格执行《晋中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个倡导”和“八条禁令”》。加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让广大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聘用、评优、评先的首要内容,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师德先进表彰机制,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师德师风建设八个倡导八条禁令
  八个倡导:倡导读书思考,提升自身素质;倡导爱岗敬业,弘扬奉献精神;倡导关爱学生,建立平等关系;倡导尊重家长,促进家校沟通;倡导团结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倡导文明用语,注重礼仪修养;倡导成名成家,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廉洁从教,树立良好形象。
  八条禁令:严禁传播对师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严禁旷课、私自调课或擅自请人带课;严禁醉酒上课和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严禁工作时间打麻将、玩扑克、玩游戏和网上聊天;严禁擅自办班,从事有偿家教(补课)和私自外出带课;严禁违规收费,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物品;严禁随意传唤、斥责家长,不得接受家长宴请、收受财物或利用家长办私事。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到有编必补。实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推行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中小学校长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形成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深化教育干部和教师合理流动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机制,实行干部教师交流、支教工作与干部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不断提高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落实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班主任和其他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倾斜政策,落实特级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待遇,坚持一年一次的教师体检制度,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解决好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问题。
  (三)强化教师教育工作。健全教育人才选拔培养和考核管理机制,营造名优教师成长发展环境,夯实“三五工程”,构建特级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优教师梯队结构,努力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学科教育专家,成为带动全市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领军团队。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好校长和教育管理者集中轮训、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教师全员培训、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新教师培养和中青年教师成长、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等各项工作。到2015年,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时间不低于500学时。多渠道、多途径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全市幼儿、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80%95%,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5%。到2020年,幼儿、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到100%,本科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10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30%

  三五工程
  50名高素质、高造诣、专家型的名师名校长,500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5000名县级教学骨干。
  (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建立新补充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新进教师坚持本科学历为主,研究生学历(学位)优先,合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快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通用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合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合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落实城乡统一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结构比例,合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到2015年,中高级职称占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70%以上。
  (五)加强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师范教育经费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成培养培训小学和学前教育优秀师资、研究服务小学和学前教育、发掘和传承文化的重要基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计划,到2015年,11个县(区、市)全部建成达到示范性培训基地标准的教师进修学校。

  第八章  信息化建设 加速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系统规划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信息化整体架构,逐步建设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加快教育城域网续建、扩容、提速和安全保障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补充更新计算机教学设备,加快“班班通”建设。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建成数字化校园。
  (二)探索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整合各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2020年,建成基本覆盖各学科(专业)、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库。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开设网络课程,发展网络教研, 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的能力。开展协同教学研究,通过探索使用电子书包等形式,提高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能力。开展动漫教育实验,培养学生创意思维和实践能力。建设晋中市学前教育网和市民终身学习网,到2020年,形成内容丰富、灵活开放的数字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
  (三)推进教育管理手段现代化。建立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健全教育电子政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信息和政务公开,实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提高教育管理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部分 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第九章  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
  (一)实施六项重点工程
  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推进工程。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幼儿教师岗位培训。强化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改善学前教育薄弱现状,解决“入园难”问题。
  义务教育“千校达标”工程。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系列配套活动,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大力改造薄弱学校,形成保障普及、布局合理、条件优良、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现代义务教育体系。继续推进“六大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六大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宿舍、创建文明班级、创建放心食堂、创建卫生厕所、创建绿色生态校园、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加强骨干示范性学校建设,创建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加强职业学校规范管理,创新职业学校发展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四项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骨干示范性专业建设。

  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创新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机制和模式,加强名优教师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教育干部集中培训制度、校长集中轮训和挂职锻炼制度、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农村教师暑期集中培训制度、名优教师高级研修制度、外语教师国外培训制度及教师三年一考、三年一赛等制度。强化音体美等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培训。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教研员队伍和各级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做好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落实局长校长带课听课制度,把教学教研的重心下移到学校和课堂。积极开展校本教研、联片教研和网络教研,扎实推进有效教学,继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分析评估和表彰制度。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以“班班通”为重点的数字化校园建设,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建设涵盖主要学科的学习素材、教学课件、网络课程、名师课堂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数字化、教学教研网络化、学生学习信息化。建成数字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开展八大改革试点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途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义务教育招生编班制度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多途径解决择校问题;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的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和贫困孤残学生资助体系,建立控辍机制,推进教育公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积极开发并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探索建立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体系,促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推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骨干示范校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增强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社会竞争能力。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形成“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格局。探索政府扶持,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实现公办民办协调发展。探索公办民办合作办学、优质公办幼儿园办分园、管办分离、委托管理等新机制;探索农村学前教育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和乡镇中心园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探索幼儿教师补充录用、培养培训和教改教研机制,加快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彻底改变教的方式与学的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改革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完善学困生转化机制。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新中小学教师教育模式;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和校长专业化成长模式;探索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区域内、城乡间交流协作机制,构建捆绑式、一体化发展模式。
  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的机制,建立健全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探索“村校一体化”模式,发挥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作用。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革试点。完善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的模式;完善“校财局管校用”的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吸纳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引导建立城乡教育基金会,构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多元化投入  机制等。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以“五个一”为抓手,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基本理顺新时期政校关系、家校关系、社校关系;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积极支持的办学格局;建立具有过程性、发展性特征的现代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等。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五个一
  一校一章程、一校一规划、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一校一评估。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全面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第十章  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在制定区域规划和推进城市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时,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对符合教育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优先立项、优先保证。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有利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优先保障教育在经费、人才、规划等方面的需求。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工作实绩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比重,把教育投入和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一票否决”的指标。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
  (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学校党组织设置形式、活动方式,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率先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好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及校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引深和完善“五位一体”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三评一访”活动。严格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教育干部专业化水平。

  五位一体   三评一访
  五位一体:全面评、窗口评、双评、内评、重点评相结合的政风行风评议办法。“全面评”,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窗口评”,以省重点中学为对象;“双评”,以所有乡(镇)中心校、农村初中、小学为对象;“内评”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中学内设科(股)室为对象;“重点评”,以上年度群众评议最差学校为重点。
  三评一访: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学生家长评学校、校长教师访家长。

  (三)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现代教育体系相适应、符合晋中实际的地方教育政策、制度体系。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教育法治环境。
  (四)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规范教育督导机构名称、级别和性质,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专职督学,注重督学培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素质。保障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改进和完善对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把县(区、市)、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情况,作为教育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评估,建立发展性、动态化的追踪问责督导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依据督导结果进行奖惩制度。

  第十一章  保障经费投入
  (一)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坚持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落实“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政策,到2012年,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省核定的比例,并保持稳定增长。各县(区、市)要根据实际,确定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并建立稳定增长的机制。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力争在2020年以前基本化解公办学校建设债务。

  三个增长   两个比例
  三个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两个比例: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
刘志宏主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座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和财政预算内拨款制度,并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
  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投入机制,建立幼儿园公用经费参考定额标准。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增加学前教育事业经费,2015年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5%以上。地方教育附加要按20%的比例用于政府统筹兴办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机制。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高于普通学校,确保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拨付。从地方分成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补贴制度。
  加大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市本级财政按人均3元、县级财政按人均5元安排职教专项经费,并确保教育费附加的30%和地方教育附加的20%用于职业教育。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1.5%-2.5%的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各县(区、市)政府要按照本县(区、市)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市、县两级政府要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采取经费资助、给予税收优惠或适当奖励等措施,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
  (三)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从201012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政府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201111日起,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对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或减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四)保障教师培训资金。落实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
  (五)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资金投入渠道,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省定中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农村学前教育特困家庭幼儿入园管理费减免制度。积极推行“校财局管校用”和教育税费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健全教育经费预算、审计和监察制度。加强学校财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二章  确保教育用地与配套建设
  (一)切实做好教育用地的规划与保护。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规划部门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将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该地区原有教育设施的扩建用地,严格保护现有学校规划用地,禁止将教育规划预留用地改作他用。教育用地的替换、变更须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二)明确教育配套建设的责任主体。市、县(区、市)政府是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责任主体。出台《晋中市城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教育、国土、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学校、幼儿园配建要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保障教育规划顺利实施。达不到国家规范配建规模要求的或经规划部门认定所在地段不适宜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的,要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交纳教育设施异地配套建设资金。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成本,由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负责,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章  营造良好氛围
  (一)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教育服务,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村镇以及公民个人要主动担当支持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为义务教育后子女或被监护人继续学习创造条件。受教育个体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二)构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鼓励各地、社会团体及个人兴建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社会公共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等社会公共资源要向学生免费开放。鼓励举办科技节、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新闻媒体要营造尊师重教、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管理,防范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净化网络环境。加强音像、书刊等文化市场的管理,依法查禁淫秽、迷信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三)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协调联动的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学校安全保卫经费投入及人员、设施设备,提高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法制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提高师生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种事端,健全师生意外伤害保险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风险转移工作。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重视解决好事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

  第十四章   认真组织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全市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要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落实好本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把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在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先进事迹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的要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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