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开学时和放假前,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月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5、每个暑(寒)假,将交通安全知识试卷作为暑假作业,由学生和家长同做同签名。
二、开展平安回家自护训练。聘请交警及有关人士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利用双休日和假期空闲的校舍及其他社区活动阵地,创建“少年警校”、“中小学生自护学校”、“交通安全”等活动,帮助全体小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每个学期的教育训练活动至少1次。
三、开辟交通安全绿色通道。由于学校地处比较繁华的街道和交通状况比较复杂的路段,因此开辟了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通道。由公安交警部门在每天上放学的高峰期,指派警力,维护秩序,学校派教师协助交警管理。
四、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五、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施行,集中开展“四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上一堂交通安全课。由学校组织好学生、准备好场所,公安交警部门指派交警到场授课;
2、举行一次主题班会。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你我他的主题班会,让学生在交流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
3、在学校的宣传橱窗,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内容由交警部门提供。
4、每天在放学前老师提醒的一件事让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2007.9
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为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进一步明确家长和学校各自履行的职责,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协议。
一、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校的学生实施教育管理,提供安全可靠的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采取优良的教育教学管理方法,确保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责任。
1、学生受教育权,学校应按法律规定,接受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入学。
2、学校校舍、教育所有设施安全可靠,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自救自护知识的教育,对体育、劳动、活动等有关课程要加强管理和指导。
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教师体罚学生。
6、学校对学生要加强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8、学校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不超量布置作业,不给学生造成心理负担。
二、家庭对学生和具有监护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监护人;
1、家长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活动安全,保证学生安全到校,放学后安全回家。
2、家长对学生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让学生随意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要培养学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3、家长要关心儿童的心理健康,不给儿童考试名次分数指标,要正确辅导帮助儿童学习,要考虑儿童的承受能力。
三、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接受老师和家长的教育和指导,努力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不受任何伤害。
1、对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要按老师的指导去做,对违反学校规定,不接受老师指导造成的伤害,自己要负主要责任。
2、要树立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学风,不打架、不骂人、讲文明、有礼貌。
3、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戴黄帽,路队齐,靠右侧,过路口注意红绿灯,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4、严禁玩弄剧毒、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制品,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以防受骗。
本协议书由学校、家庭、学生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李奋明
年级 班 学生姓名: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